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9号)及《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鲁国资财监字〔2019〕88号)要求,结合省属企业阳光采购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信息汇集及全流程电子化功能已全面应用,为增强采购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手工录入采购信息功能将于2020年4月30日关闭。各省属企业可充分利用平台各项功能实现采购信息发布、采购组织实施、采购过程监控、采购数据统计与分析、电子档案管理等,按照鲁政办字〔2019〕209号通知要求,采购信息2020年底前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已有电子化采购系统且未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接的省属企业请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对接事宜,并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数据规范确保传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按照鲁国资财监字〔2019〕88号通知要求,2020年6月底实现省属企业采购流程电子化与信息化。
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nationalpalletservices.com)已按鲁国资财监字〔2019〕88号通知要求,专门设置了“阳光采购目录”栏目,请各省属企业完成阳光采购目录制订工作后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公开。
四、为进一步加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组织实施的规范性,结合企业采购实际,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制订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业务规则》,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客服热线:0531-86196015、86196016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