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举报某公司假冒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名义与企业联系。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严厉打击“假冒名义”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社会各界人士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特此声明如下:
1.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是指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山东产权交易集团)建设,为省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搭建的第三方综合性服务平台。
2. 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公司)依托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设立的专业化市场运营主体,除阳光采购公司及权属国赢(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外,未授予任何单位、机构、个人或公司使用平台名义开展经营性活动。严禁冒用平台名义或合作形式开展业务等相关经营性的行为,对其侵害平台合法权益的行为,平台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3.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假冒名义”线索,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举报。
受理举报方式如下:
(1)举报电话:0531-86196991。
(2)举报邮箱:ygcg@sdcqjy.com
(3)信函举报: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收件名称),86196991(收件电话);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金融商务中心A2-5号楼16层(收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