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了省国资委2018年度第二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省国资委副主任樊军对自8月10日起执行的《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回答了媒体记者关于该办法出台背景及实施意义等现场提问。
办法中明确指出,省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是由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运营的为省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搭建的第三方综合性服务平台。借助这一平台,省属企业将实现采购信息的统一发布和采购结果公开,从而增强采购行为的透明度,扩大采购活动的监督面,确保采购行为阳光、公开、透明。
截止目前,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凭借自身良好的公信力和信息资源优势,已成功开展20户省属企业的30余个委托采购项目,包括物资、工程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等类目,采购总额达10495万元,平均节约采购成本达7%以上,并得到了广大企业的充分认可。
《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出台后,山东产权阳光交易平台作用将更加突显。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将以“为企业采购提供规范、智能、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宗旨,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应用,通过一套完整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为企业实施阳光采购提供采购信息、交易组织、监测分析等服务,助力企业采购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全链条服务我省国资国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