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省政府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9号)(下称《通知》),要求我省“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信息2020年年底前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早在2017年7月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中要求以管资本为主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模式,建立国有企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打造“阳光国企”。随后省国资委迅速落实,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并明确由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承担建设运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称服务平台)。
此次《通知》的下发,省政府明确提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作为全省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发布的指定平台,省、市、县国有企业采购信息要首先通过服务平台统一公开发布。省政府这一决策部署,有利于共享全省企业采购信息资源、扩大采购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供应商采购资讯获取渠道、发挥服务平台第三方平台优势、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平台自上线以来,运行情况安全稳定,关注度日益升高,累计访问量达到100余万次,交易量稳步提升,服务成效明显。截至2019年底,服务平台累计发布采购项目数量7394个,完成采购项目4613个,采购金额989亿元,平均节资率5.7%。企业委托服务平台采购项目平均投标参与数达10.8,中标率高达97%。
此外,《通知》还要求“2020年年底前,完成国企阳光采购评审专家整合入库。”,这表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家库将作为我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一部分,实现全省专家资源共享。《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第23号令)规定评标专家库由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组建,并且组建活动应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在最新的《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依法必招项目招标人代表以外的专家“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建或者确定的综合评标专家库或者行业评标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代理机构组建的专家库已从条文中删除,即将不被认可。服务平台专家库依法依规多次公开征集专家,作为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一部分,成为我省国企阳光采购唯一合法的专家库,也将更好的利用全省专家资源服务于国企采购。
接下来,服务平台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省国资委的部署下,提高平台建设水平,优化提升平台功能,为我省国企采购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