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印发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5-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5月16日,山东省国资委正式发布《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助力国企采购数字化转型,切实以现代化阳光采购作为加快国企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全流程采购交易管理质量,推进“一张网、一平台”阳光采购交易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对优化和稳定国有企业产业链,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保障我国产业安全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是国有企业压降成本费用、提升产品质量、深化腐败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更好发挥国民经济稳定器、压舱石作用的重要途径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综合统筹、精准发力,完善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的阳光采购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平台的市场化集聚市场要素的优势,建立面向更大范围的寻源询价机制,企业提供更多实用且有价值的采购供应链管理服务,深入做好供应商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带动构建高质量供应链体系,为建设一流的采购交易管理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附链接: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